近日,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國家稅務總局陽江市稅務局聯合印發《陽江市“交房即發證”實施方案》。《方案》明確,“交房即發證”是指住房城鄉建設、自然資源、稅務等部門通過加強部門工作聯動,在房地產開發企業組織新建商品房項目交付購房人時,在相關準備工作完成的前提下,由不動產登記部門在交房現場為事先提出申請的購房人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實現購房人在收房的同時即可領取不動產權屬證書。
《方案》提出,在房屋交易環節,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時,根據購房人的需求,約定采用“交房即發證”不動產登記服務模式,并協助收集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相關材料。在竣工驗收環節,不動產登記部門根據商品房實測報告完成商品房分戶信息錄入、權籍調查審核入庫。房地產開發項目通過工程竣工聯合驗收并取得《同意備案通知書》及測繪成果報告書后,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及時向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大確權),辦結后核發房地產開發企業名下商品房確權分戶的《不動產權證電子證書》。
《方案》提出,在契稅征收環節,約定采用“交房即發證”不動產登記服務模式的購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按規定向購房人開具增值稅發票(不含預繳稅款時開具的不征稅發票),并在次月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購房人完稅后,稅務部門將完稅信息推送至不動產登記部門。在交房發證環節,在完成相應手續情況下,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人,通過廣東政務服務網共同申請辦理商品房一手轉移登記。在約定交房日,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房屋交付使用的當日,向購房人交付《不動產權證書》,實現“交房即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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